以弗所书(6.11)

以弗所书 6:5~9
主仆关系
管教孩子有时要用杖。圣经明确告诉我们杖要打在哪里。箴10:13说:“明哲人嘴里有智慧;无知人背上受刑杖。”背上指的是臀部。同时“我们要随时管教”(箴13:24)。管教和责备都是因为我们爱孩子(箴3:11-12)。来12:5-8也说到,若是真正爱我们的孩子,必须管教。按照神的心意跟方法管教,也要让他们知道管教是爱的表记。
什么样的事情需要管教?有的人只重视钱财,例如孩子不小心打坏了父母喜爱的东西,就遭很重责罚,这是不应该的。应该要他们学会如何做人、爱人、爱神。管教的情况之一是藐视父母的权柄,悖逆顽梗(箴30:17);第二是懒惰(箴10:5);第三是不交好的朋友,“与贪食人作伴”(箴28:7),“和愚昧人作伴(箴13:20)”。
弗6:5讲主人跟仆人的关系,也适用今日雇主跟雇工,上司与下属的关系。弗6:5-8是对仆人的教训。首先对主人要存敬畏的心来听命,因为听命肉身的主人,也就是听命灵里的主人。对同为主内的主人也是如此(见提前6:1-2)。弗6:6提醒我们不要只在眼前讨人喜欢,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。弗6:7要我们不止做好工,还要欢喜快乐,甘心事奉,“好像服事主”。
弗6:9是对主人的教训。圣经里对仆人的教训多于对主人的教训。可能仆人要顺服主人比较困难。(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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